中共PP电子學院委員會
关于黨建示範點的建設與目標治理辦法
(试 行)
一、指導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生长观,认真贯彻中组部、中宣部和教育部党组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黨建事情基本尺度》和《湖南省普通高校黨建事情评估细则》精神,通过实施党建示范点建设工程,以党建示范点的建设为切入点,整体推进各党总支及其支部的建设,全面提高各党总支及其支部的事情水平和事情成效,努力开创全院下层黨建事情新局面。
二、建設目標
1、黨總支、黨支部具有很強的凝聚力和號召力,成爲團結和帶領師生員工推進學院革新、建設和發展的堅強戰鬥堡壘。
2、黨總支、黨支部有一個和諧團結、開拓進取的領導班子,班子自身建設要求十分嚴格。
3、黨總支、黨支部的制度建設取得突出成績,並不斷完善創新。
4、党总支、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建设、理论建设、組織建設、作风建设取得突出结果,支部事情严谨、规范、扎实并成为其他支部的事情范式。
5、党总支、党支部勇于探索黨建事情的新途径和新方式,形成自身黨建事情的鲜明特色。
6、黨總支、黨支部湧現出全院師生學習的黨員楷模,師生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获得較充实發揮。
全院于“十一·五”期間力爭建成5-6個黨建示範點。
三、基本要求
1、堅持以創建爲目標,始終把黨建示範點的建設置于突出位置。
2、貫徹重在基層、重在落實、重在實效的事情原則,切實加強事情指導、督查和考核力度,嚴把黨建示範點的建設質量關。
3、黨建示範點或建設單位必須嚴格要求自己,在支部事情的各個方面追求卓越,大膽積極作爲。
4、充实發揮黨建示範點或建設單位的典型示範和橫向輻射作用,不斷總結經驗並予積極推廣。
5、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努力成为黨建事情的示范点或建设单元,在事情中勇于开拓创新,把支部事情提高到新的水平。
四、建設與治理辦法
(一)示範點的選拔條件
1、對于黨建示範點建設單位的選拔,以黨總支、黨支部的年度考核爲標准,連續兩年的年度考核計分與記檔的綜合排名位居前六名者方有資格申報,但已授予黨建示範點稱號的單位,不參加黨建示範點建設單位的選拔。
2、黨建示範點單位,可保留稱號一個周期,一個周期期滿後要重新參加黨建示範點建設單位的選拔。
(二)示範點單位的考核與驗收
1、對于黨建示範點或建設單位,主要接纳加強事情指導和督查的要领,以推進建設事情。
2、對于黨建示範點建設單位,實行以兩年爲周期的制度,期中開展中期檢查,期滿進行驗收。
3、對于已授牌的黨建示範點建設單位,在全院統一組織的各黨總支、黨支部年度考核評比中,其計分與記檔的綜合排名必須位居前三名,方可通過期滿驗收。
4、對于黨建示範點建設單位,通過建設期滿及格驗收,則授予黨建示範點單位稱號。
(三)經費使用與治理
1、對于黨建示範點建設單位,通過適當加強經費投入,在統一返回各黨總支、黨支部的黨費經費基礎上,在設置的黨建示範點建設專項經費中再予支持建設投入2000—3000元,但必須專款專用。
2、對于黨建示範點單位,其建設投入比例按示範點建設單位標准減半支持。
3、對于黨建示範點單位,當年的年度考核計分與記檔的綜合排名必須位居前六名,否則停發其下一年度的經費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