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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09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事情的通知
2009-02-20 00:00  

關于做好2009年高等學校

教師資格認定事情的通知

校屬各單位:

根據《湖南省< 教师资格条例>實施細則》(試行)》和湘教通[2009]40號文件精神,現將2009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事情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認定對象:

1、1994年12月1日以後進入高等學校事情並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具備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以上學曆、普通話及格、已參加過崗前培訓的教育教學人員。

2、在治理和教輔崗位事情的教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還須切合以下條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學曆,其中大專學曆須爲全日制。

(2)兩年內擬兼任一定的教學事情。

(3)歸口到相應的專業,並按規定參加相應的面試和試講。

二、申請所需质料及時間部署

1、第一學曆爲師範教育類本科畢業人員需提供的质料: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統一用16K紙)、身份證、學曆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二級乙等及以上)、崗前培訓及格證原件(證件來人事處領取)和複印件、體格檢查表、思想品德鑒定表、大一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張。

2、非師範教育類畢業人員:需提供上述二(1)中所需的所有质料,另需提供《湖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面試試講情況登記表》。面試試講擬定于2009年4月11日上午8:30在五棟教學樓一樓,試講主要是考核教師的基本師範素質,因此試講不使用多媒體教學,且試講內容必須與所申請的認教學科一致.

3、體檢擬定于2009年4月12日上午8:00,請老師們不吃早餐、憑體檢表(需加蓋學院人事處公章)前往婁底市疾控中心參加體檢.

4、請申報人員將身份證複印件、學曆證書複印件、普通話證書複印件、崗前培訓及格證複印件、面試試講登記表、思想品德鑒定表按所列順序裝訂成冊。每證均要求用16K紙單獨複印,原件用信封封好並寫上姓名。相關质料請于2009年3月25日至4月7日交學院人事處,逾期將不再辦理,責任自負。

三、申請收費

1、第一學曆爲師範教育類本科畢業人員(不含在治理和教輔崗位事情的師範教育類本科畢業人員)不再收取證書工本費。

2、其他人員收取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費150元。

教師資格證事關教師的切身利益,請各單位務必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同時,請普通話水平沒有達到相應要求的教師,盡快到省教育廳語委辦測試並辦理普通話證書。

注:以上表格均可從http://teacher.hnedu.cn/index.jsp(湖南教師網)或人事處網站下載或到學院文印室複印。

PP电子學院人事處

二OO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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