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本站首頁|機構設置|通知通告|綜合新聞|黨建事情|制度治理|項目治理|應用特色學科建設|基地平台建設|學術活動|下載專區

 
當前位置: 本站首頁>>制度治理>>正文

PP电子學院重點學科、科技創新平台建設經費治理實施細則
2014-11-25 14:35  

校政發〔2014〕57號

PP电子學院關于印發《重點學科、科技創新平台建設經費治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校屬各單位、各部門:

现将《PP电子學院重點學科、科技創新平台建設經費治理實施細則》印发给你们,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PP电子學院

2014年11月20日

PP电子學院重點學科、科技創新平台建設經費治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和规范学校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经费治理, 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与治理措施》(湘教发〔2012〕1号)、《PP电子學院重点学科建设与治理措施》(院政发〔2012〕39)和湖南省社科研究基地、高校重点实验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高校创新团队等创新平台的治理措施及有关划定,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所指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经费包罗上级下达的专项经费、学校配套经费以及学校重点资助的专项经费。

第三条 上述各项建设经费使用与治理遵循“果真透明,专款专用,计划使用,绩效考评”的原则,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章 重点学科经费使用

第四条 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按经费来源和建设项目划分建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元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省级重点学科下拨经费严格按《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与治理措施》要求执行,学校配套经费以及学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按本措施执行。

第五条 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必须切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则和我校的有关财政划定。凡使用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购置的牢固资产及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均属学校的固有资产,应凭据学校的有关划定治理验收、挂号入帐等手续,纳入学校资产统一治理。

第六条 学科建设经费不得用于与建设无关的日常公用支出、人员支出以及其他的开支。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的以下方面:

1.條件建設:主要用于購置學科建設所必须的關鍵儀器設備、重點圖書資料及信息化設備。其經費使用比例爲:自然科學類學科不得多于總經費的40%,人文社會科學類學科不得多于總經費的30%。

2.科學研究:主要用于設立吸引優秀人才進入學科進行高水平科學研究的開放經費,也可適當用于重要科研教學項目預研、重要结果培育,學科主要成員出书重要專著或在相關刊物發表論文所需經費的補貼,以及優秀结果的獎勵等,不得用于已獲得立項資助的科研教學項目的研究。此項支出不少于總經費的20%。

3.學科隊伍建設:主要用于人才引進和培養青年學術骨幹所需要的進修、培訓經費。此項支出不超過總經費的20%。

4.學術交流:主要用于學科人員開展學術交流活動和舉辦重要的國際和全國性學術會議。此項支出不超過總經費的15%。

5.其它。主要指學科日常運行經費,包罗聘請專家、學者講學費用,學科資料歸檔、檢查驗收的打印複印,辦公設備及用品,學科偏向帶頭人、秘書勞務費等。此項支出不高于總經費的15%。

第七条 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可以划拨给各学科研究偏向使用,各学科可凭据相应研究偏向的人员几多和研究实力的强弱等情况不做平均分配,具体措施由各学科自行讨论决定,在报送学科建设经费年度预算时一同报科研处存案。

第三章 科技创新平台经费使用

第八条 科技创新平台经费主要用于人才队伍建设、设立主任基金和开放基金、实验室革新、实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学术交流以及学术聚会会议等。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经费主要凭据相应治理措施执行。

第九条 科技创新平台经费开支规模参照重点学科执行,支出比例可凭据实际情况进行预算。其中主任基金和开放基金一般不凌驾总经费30%。

第四章 经费预算与决算、报销审批法式

第十条 重点学科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经费由各重点学科(平台)凭据年度建设计划,制定年度经费使用预算,由重点学科带头人(平台卖力人)、各偏向带头人、依托单元卖力人配合签字认可并加盖所在单元公章后,报送科研处审核,经学校审批后方可执行。预算的方案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变换,如凭据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仍需报科研处审核后报送财政处。

第十一条 凡报销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配套)经费须经学科带头人(平台卖力人)签字,学科带头人(平台卖力人)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正当性卖力。学科带头人(平台卖力人)小我私家报销经费,则须由该重点学科(平台)中两名人员签字,报所在系、部卖力人审批,如学科带头人(平台卖力人)是系部卖力任人,则由主管学科建设宁静台的副主任审批。

第十二条 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经费需科研处经费治理人员审核,单张支出2000元及以上的票据需科研处卖力人审批,支出在5000元及以上还需分管副校长审批。

第十三条 经费当年余额自动转入下一年,可继续使用。

第五章 监视与考评

第十四条 建设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经费使用的治理、监视和考核机制。增强经费的治理、检查、监视与考核,做好审计事情。

1.由科研處會同財務處、審計處對重點學科、科技創新平台建設經費的開支範圍和標准進行會計核算。對經費的投向、經費部署實行全過程財務監督治理,並對經費宁静負責。

2.重點學科帶頭人(平台負責人)每年向該學科(平台)全體人員宣布經費使用情況。學科(平台)成員有權查閱經費使用情況,對不合理開支,可向學校投訴。科研處(學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及相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對各重點學科(平台)建設經費使用情況,每年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如發現有截留、挪用、擠占等使用專項經費的行爲,由有關部門追究當事人責任。

3.對重點學科(平台)建設實行目標治理,凭据有關規定和建設目標,由學校組織專家對其進行中期檢查,對建設目標任務進行考核,實行“獎優汰劣、滾動發展”的運行機制。對建設遲緩、經費使用不當、建設成效不明顯,或造成嚴重浪費,不能達到預期建設目標的,學校將限期整改,直至收回經費,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措施自宣布之日起施行。《PP电子學院重点学科建设与治理措施》(院政发〔2012〕39)中关于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的有关划定与本措施相抵的以本措施划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措施由科研处卖力解释。

關閉窗口
· PP电子學院关于申报2025...
· 關于開展2024年度省校兩級應用...
· PP电子學院关于开展2025...
· 科研與社會服務處2025年3月事情...
· 科研與社會服務處2025年1月及寒...
· 關于開展2024年下半年省教育廳...
· 關于開展校級委托科研項目申報...
· 專利轉讓公示

地址: 明德楼412、413、414、415 | 邮编: 417000 | 电话/传真: 0738-8326910 | 邮箱: kjc8326910@163.com

版权所有@PP电子學院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