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凭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我校科学研究項目治理的有关划定,我校2016年上半年科研項目結題和中期檢查事情已開始,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對科學研究項目結題受理時間特別說明:
我校每年6月和12月爲各級科研項目結題事情集中受理時間,且省教育廳項目和校級項目結題只于6月和12月受理,其余時間不受理結題;其他項目結題事情可根據主管部門要求和項目研究期限規定時間提前1個月或更早時間受理,鑒于湖南省審計廳對科研項目審計的要求與我校科研治理系統投入使用,2016年6月研究期限到的各類科研項目(校級青年基金項目、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省科技計劃項目、省自科與社科基金項目、市科技計劃項目、社科聯項目、社科院項目、國家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各類橫向項目等)本次務必結題或者撤銷。
二、項目結題要求
(一)結題項目的範圍
1.按申報計劃應在2016年6月之前結題的所有國家級、省部級、市廳級等各級行政部門立項的科研項目(縱向項目)及PP电子學院科學研究項目。
2.申請延期至2016年6月結題的項目。
3.研究事情已完成,申請提前結題的項目。
4.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部门其他項目根據主管部門結題要求另有通知,不納入本次結題事情。
5.湖南省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結題請凭据教育廳的時間與流程要求整理质料(具體見附件五)
(二)結題质料要求
1.項目負責人應凭据項目下達部門的要求准備所需結題质料。具體要求請參見附件一《科研項目結題具體要求》及項目下達部門的治理文件(各項目下達部門治理文件可在科研處網站的“科研政策”欄目中查詢)。
2.校外項目結題要求提供專家鑒定意見的,校內鑒定專家只能一名;且應提供專家鑒定意見原件和複印件,專家鑒定意見書應加蓋專家所在單位公章。
3.所有結題结果,均應標明該項目的資助來源,否則不得作爲結題结果。對于應用研究項目,經有關部門組織專家進行鑒定、驗收的结果,也能作爲結題依據。
4.對結題结果複印件要求:結題结果爲論文的,需封面、目錄、正文、封底;結題结果爲專利、鑒定结果的,需提交專利證書、结果鑒定證書複印件;結題结果爲著作的,需複印封面、目錄、版權頁、封底;結題结果有反響的,需複印反響資料或複印權威檢索部門提供的檢索證明。
5.對結題结果原件要求:結題结果爲論文、專利、鑒定结果等的,原件經审定後返還;結題结果爲著作的,按主管部門要求,應交3本以上。
三、其他事項
1.請項目負責人將結題申請書、結題情況一覽表(附表二)及附件质料于2016年6月27日前(教育廳項目按其規定時間)報送至科研處。所有提交的紙質文檔一律用計算機填寫並用A4紙打印,所有結題质料必須提交相應電子文檔,電子文檔請按如下要领報送:建设文件夾,文件夾以“項目類項+申報人姓名”命名,將結題報告與附件质料放入文件夾,壓縮後發科研處郵箱(kjc8325304@163.com)。
2.申請延期結題的,需填寫《延期結題申請表》(見附件三),同時提供中期檢查報告,項目下達部門另有要求的凭据其治理文件規定執行,已超過計劃結題時間,未辦理結題手續也沒有申請延期結題的,暫停科研經費報帳。已經申請過延期結題的項目,應到2016年6月前完成仍不能結題的,予以撤項,並追回相應項目經費,三年內不接受該項目負責人申報同類科研項目(包罗不能作爲參與人申報)
3.到期的校級青年基金項目延期一次以後如無特殊原因仍不能結項的,一律作銷項處理,並追回項目研究經費,兩年內禁止申報任何新的科研項目。
4.校外項目到期後不能如期驗收、結題的,造成的後果,由項目負責人承擔一切責任。對學院聲譽造成損害的,將視情況給予通報批評、停發並追回已發放的項目津貼,凍結並追回項目研究經費,三年內禁止申報任何新的科研項目(上級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5.對科研治理事情到位且結題率高的系,增加湖南省教育廳一般項目申報指標,在校級青年基金項目申報時給予傾斜,對科研治理事情不到位且結題率低的系,減少校級和省教育廳一般項目的申報指標。
6.結題報告書、延期結題申請表等所需质料可到科研處網站的“下載中心”或項目主管部門網站下載。
联 系 人:于 意 王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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