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生活會是黨員和幹部交流思想,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重要方式。通過民主生活會,可以促進同志間的團結以及黨的廉政建設,防止腐敗現象發生,進一步促進事情的有力措施。
一、時間要求:一般情況下由黨支部根據學校黨委的部署部署,以黨支部或黨小組爲單位進行。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1次,一般部署在第四季度,由上級黨組織統一確定主題。如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問題,出現重大決策失誤或者對突發事件處置失當,經紀律檢查、巡視巡察和審計發現重要問題以及發生違紀違法案件等情況的,應當專門召開民主生活會,及時剖析整改。
二、主要內容:主要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加強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實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艱苦奮鬥、清正廉潔、遵紀守法的情況,堅持群衆路線、改進領導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衆的情況,其他重要問題等,進行檢查、總結,統一認識,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主要負責同志要在民主生活會上通報班子成員受到談話函詢情況;被談話函詢的黨員領導幹部,存在錯誤的應當作出深刻檢查,受到提醒的應當作出整改表態,沒有問題的說明談話函詢情況即可。
三、基本法式:確定主題—征求意見—談心交心—撰寫對照檢查质料—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制定改進措施—報告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