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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生活會制度

2019年11月15日 11:17  点击:[]

一、組織生活會原則上每年召開1次,也可根據需要隨時召開,參會範圍一般爲黨支部全體黨員。

二、會前要充实征求黨內外人士意見建議,做好准備事情。

三、支部班子成員要以普通黨員的身份參加組織生活會。

四、檢查支部黨員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在思想、事情、學習、生活等方面堅持黨性原則,密切聯系群衆,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和問題,以及其他重要問題。

五、組織生活會要遵循“團結—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实發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鬥爭,實事求是地總結經驗教訓,通過交換意見、溝通思想、相互幫助,達到糾正缺點、錯誤,消除思想和事情上的分歧,增進團結,加強自身建設,增強黨組織凝聚力、戰鬥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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