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 查 通 报
第一期
中共PP电子學院委員會辦公室
PP电子学院作风建设运动办公室 2008年9月3日
9月2日政治學習督查通報
根據院黨辦發[2008]10號文件要求,9月2日下午全校以行政單位爲單位,進行“樹新風、促和諧、迎評估”活動第二階段的學習,主要學習《中共湖南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決定》(湘發[2007]12號)、省教育廳《關于加強高校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實施意見》(湘教工委發[2008]3號)、《PP电子學院“樹新風、促和諧、迎評估”活動實施方案》(院黨辦發[2008]10號),並討論制定本單位活動實施方案。作風建設活動辦公室凭据學校黨委的事情部署,在活動辦公室主任李高海同志的帶領下分成三個小組,對全校的學習情況進行了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单 位
应 到
实 到
公 假
病事假
缺 席
备 注
黨辦院辦
23
15
7
1
紀委、監察處
5
4
1
1
組織部
5
5
宣傳部、統戰部
10
10
機關黨總支
2
1
1
工會
5
4
1
團委
4
4
教務處
16
13
3
人事處
9
9
科技處
5
5
學生事情處、
學生事情部
招生就業處
8
6
2
武裝保衛處
計劃財務處
國有資産治理處
9
9
評建辦公室
4
4
成人教育部
9
7
2
學報編輯部
3
3
圖書館
50
50
外事辦
3
3
總公司
審計處
7
6
1
離退休事情辦公室
4
4
後勤基建處
政治與执法系
27
25
2
中文系
40
35
3
2
外語系
76
63
4
9
經濟治理科學系
教育科學系
23
22
1
音樂系
33
32
1
美術系
37
34
3
數學與應用數學系
29
24
5
物理與信息工程系
通信與控制工程系
45
45
化學與质料科學系
20
13
6
1
計算機科學技術系
55
48
6
1
體育科學系
生命科學系
15
11
4
思想政治理論教學部
18
17
1
職業技術教育教學部
30
30
農科所
振農公司
通过检查,黨辦院辦、宣傳部、組織部、人事處、外事辦、圖書館、思政部、教育系、美術系、音樂系、盘算机系、政法系、外語系、化学系等单元和部门能严格凭据学校要求进行学习,学习气氛好。但另有部门单元未能凭据学校要求开展学习,请这些单元的主要领导对照督查通报的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自觉地部署补课,并将补课学习情况报作风建设运动办公室。
爲了能將作風建設學習活動落到實處,確保作風建設取得成效,特強調幾點要求:
1、如果有特殊情況要變動學習時間的單位,必須提前向活動辦公室書面報告,並征得同意。
2、學習活動要嚴密組織,精心部署,取得實效,制止走過場。
3、學習活動要嚴格凭据學校的要求進行,不得自作主張更改學習內容,更不能擠占學習時間。
4、還有少數未報信息員的單位務必于9月5日前報活動辦公室。
5、不組織或不按學校要求組織學習的,將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