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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關于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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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08-08-31?點擊:

湘發[2007]12號

中 共 湖 南 省 委

關于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決定

(2007年5月29日)

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做好新形勢下反腐倡廉事情的一定要求。爲更好地貫徹胡錦濤同志在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全面加強領導幹部的思想作風、學風、事情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建設,著力解決突出問題,促進我省領導幹部作風進一步轉變,保證省第九次黨代會提出的構建和諧湖南、加速富民強省宏偉目標的順利實現,特作出如下決定。

一、加強思想作風建設,做到實事求是、與時俱進

1、堅持從實際出發,按客觀規律辦事。各級領導機關確定發展目標、制定事情計劃,各級領導幹部作決策、辦事情,都要作深入的調查研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客觀規律,尊重群衆意願,不定脫離實際的高指標,不提嘩衆取寵的空口號,不搞華而不實的政績工程,不憑主觀意志盲目蠻幹。要對各種目標治理、達標評比活動進行清理,該調整的指標堅決調整,該取消的活動堅決取消。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真正把經濟社會發展轉到全面、協調、可持續的軌道上來,不允許以破壞環境和犧牲人民群衆長遠利益爲代價,追求地方經濟一時繁榮。對于爲追求政績而不惜破壞環境、損害群衆利益的,要嚴肅查處。

2、堅持與時俱進,創造性地推進事情。各級領導幹部要勤于思考、敢于創新。對革新創新的領導幹部不能求全責備,對革新創新中湧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和乐成經驗要鼎力大举宣傳,對開拓進取的創新型幹部要提拔重用,對因循守舊、不思進取、妨礙革新的領導幹部要從領導崗位上調整下來。

3、力戒弄虛作假、虛報浮誇。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堅持埋頭苦幹、紮實事情,堅持講真話、報實情,堅決反對和糾正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追名逐利的行爲。通常搞虛假政績、“數字政績”的,一經發現,必須嚴肅查處。

二、加強學風建設,做到勤奮好學、學以致用

4、堅持勤奮好學。學習是領導幹部增長才幹、提高素質的重要途徑,是做好各項事情的重要基礎。各級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終身學習的觀念,努力在建設學習型政黨和學習型社會中走在前列。要從事情實際出發,把自學、黨委中心組學習和脫産培訓結合起來,用黨的理論創新的最新结果武裝頭腦,加速知識更新,優化知識結構。堅持和完善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加強對學習情況和學習效果的考核。落實領導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成員的培訓計劃,認真抓好領導幹部的脫産培訓。要把學習考核和培訓考試成績作爲幹部任用的重要依據。

5、堅持學以致用。學習的目的是爲了運用。要著眼于解決革新發展穩定中的實際問題,把學習的结果轉化爲謀劃事情的思路、改進事情的措施和領導事情的本領,轉化爲構建和諧湖南、加速富民強省的能力。縣以上各級領導班子成員要結合各自的事情職責,結合發展實際,自己動手撰寫調查報告,並作爲黨委中心學習考核的重要內容。

6、加強黨校校風建設。各級黨校要成爲領導幹部理論學習的搖籃、黨性鍛煉的熔爐和作風建設的陣地,在領導幹部教育培訓中發揮重要作用。要改進教學要领,著重進行新理論、新知識的學習培訓,制止重複學習和老生常談。要嚴格校風治理,堅決杜絕少數領導幹部進黨校學習紀律松弛、作風庸俗等不良現象。各級領導幹部進黨校學習要以普通學員身份服從治理、遵守制度、珍惜時間、專心學習。

三、加強事情作風建設,做到真抓實幹、務求實效

7、改進領導方式和事情要领。各級領導幹部要下決心精簡會議、文件,取消各種不须要的接待和檢查評比活動,集中心思和精力抓事情。嚴格會議審批制度,最大限度地控制會議的次數、規模和時間。能夠開電視電話會議的,一律接纳電視電話會議。減少陪會領導,一般的部門性會議不得要求上級主要領導出席和講話。精簡文件,能不發的文件堅決不發,部門職權範圍內可以解決的事項不以黨委、政府名義發文,對上級文件沒有具體貫徹實施意見的不再發文。減少迎來送往,領導幹部下基層要堅持輕車簡從,原則上只由有關地方和單位的領導幹部對口陪同,不接受在接壤處迎送。

8、狠抓事情落實,提高事情效率。各級領導幹部必須忠于職守,認真履行事情職責,不得回避矛盾、推卸責任。要科學制定事情目標責任制和績效考核辦法,強化督查督辦,加大對事情不落實單位的通報和對責任人員的追究力度。加強對事情的具體指導,切實幫助基層解決難題。紮實推進政務中心建設和電子政務建設,最大限度地爲基層和群衆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政務服務。全面推行辦事公開制、首問負責制和一次性见告制、限時辦結制等制度,防止和糾正推诿扯皮、事情拖拉現象。認真受理對公務員和黨政機關事情態度、辦事效率等方面問題的投訴,堅決查處失職渎職行爲。

9、密切聯系群衆,努力爲群衆辦實事。各級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的群衆觀點,始終堅持黨的群衆路線。大興親民愛民之風,把解決民生問題放在各項事情的首位。實實在在地幫助群衆解決吃水難、行路難、入學難、看病難、就業難、住房難等實際問題,切實關心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和困難企業職工、貧困地區和災區群衆的生産生活,堅決制止和糾正在征地拆遷、企業改制中損害群衆利益以及拖欠農民工工資、汙染環境損害群衆康健等問題。領導幹部要親自處理來信來訪。基層領導幹部要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認真幫助來訪群衆解決實際困難,積極化解矛盾,不得搪塞塞責。今後,全省各級各部門每年都要圍繞革新、發展、穩定中的突出問題和人民群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集中一段時間,組織幹部深入基層開展調研,切實幫助基層和群衆解決困難和問題。

四、加強領導作風建設,做到民主決策、執政爲民

10、帶頭維護中央權威,做到令行禁止。各級領導幹部要增強政治紀律觀念和大局觀念,自覺在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同以胡錦濤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速富民強省的各項決策部署。絕不允許以任何借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11、完善和落實民主集中制的具體執行機制。各級領導幹部要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項規定,切實防止“民主成爲形式、集中變爲個人專斷”的現象。嚴格執行重大問題集體決策制度。凡屬關系全局的重大事項、重要幹部任免、重要項目部署和大額度資金使用,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決定,不允許個人說了算。領導班子討論問題,要讓每個班子成員充实發表意見,主要負責人要正確集中各人的意見,不允許先定調子和否认大多數人的意見。實行重大問題“票決制”。重大問題的決定,要在領導班子充实討論的基礎上進行投票表決;特別是下一級黨政領導班子正職的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必須由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進行票決。完善和落實領導班子分工負責制。

12、健全和落實重大事項決策論證、聽證等制度。各級領導機關決定與群衆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必須廣泛聽取社會各界人士和人民群衆的意見和建議,實行社會公示和社會聽證制度;決定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重大事項,必須經過專家咨詢和論證;決定與下級和基層有關的事項,要充实聽取下級和基層的意見。未經充实聽取意見和專家論證的,不得提交領導班子討論決定。

13、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各級領導幹部要嚴格執行領導幹部選拔任用事情條例,堅持“不讓綜合素質高的人吃虧,不讓幹事的人吃虧,不讓老實人吃虧”的用人導向,堅決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禁跑官要官、買官賣官行爲;嚴禁違反規定頻繁地大規模調整幹部;嚴禁在幹部使用上爲親屬和身邊事情人員搞特殊化;嚴禁個人封官許願和加入幹預下級領導幹部任用。

14、加強對各類公共資金的監管。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各類公共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和監督,健全完善支農、扶貧、教育、公路、水利、移民等專項資金和社保、醫保、住房公積金等資金的監管機制,堅決防止違規拆借和截留挪用,嚴禁領導幹部越權幹預和審批,嚴肅查處利用審批權索取收受回扣等索賄受賄行爲。

15、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嚴禁收受紅包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嚴禁違規加入和幹預工程招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産開發、産權交易、政府采購、礦産資源開發等經濟活動;嚴禁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爲親屬、子女和身邊事情人員謀求私利,加強對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存在的問題;嚴禁參與賭博,嚴肅查處參與賭博和爲賭博活動充當保護傘的行爲。

五、加強生活作風建設,做到艱苦奮鬥、情趣康健

16、狠刹鋪張浪費、貪圖享樂之風。各級領導幹部要牢記“兩個務必”,發揚艱苦奮鬥的作風,自覺做到刻苦在前、享受在後。堅決執行中央關于黨政機關辦公樓建設的有關規定和標准,嚴格控制修建樓堂館所;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和會議經費、差旅費治理的規定,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遊山玩水和進行高消費娛樂;嚴格執行公務用車配備和使用治理的有關規定,嚴禁黨政機關超標准超編制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嚴禁以學習考察、招商引資等名義公款旅遊特別是出國(境)旅遊。完善相關制度,嚴格治理,加強對各項規定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和查處違規違紀行爲。

17、積極推進公務消費制度革新。要以發展的思路和革新的辦法逐步解決公務消費中的各種問題。一方面,要突出以強化治理爲主要內容的公務消費制度革新;另一方面,積極探索從源頭上解決公務消費問題的措施和辦法。

18、加強思想道德修養。各級領導幹部要模範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講操守,重品行。要培養康健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慎重對待朋友交往,淨化社交圈,反對低級趣味,禁止驕奢淫逸。

六、加強組織領導,做到紮實推進、取得實效

19、各級黨委要把領導幹部作風建設作爲重要事情來抓。堅持一把手主抓,從一把手抓起,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認真研究制定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制度措施,著力推進行政體制革新,精簡機構和人員;著力推行黨務公開、政務公開;著力加強民主監督和新聞輿論監督。要及時研究解決領導幹部作風上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主題活動,總結推廣当地區、本部門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先進典型和乐成經驗,不斷推進領導幹部作風建設。

20、各級紀委要協助同級黨委切實抓好領導幹部作風建設。各級紀委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事情方案,並鼎力大举督促落實;對領導幹部作風上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嚴肅查處,對典型案例要進行通報或公開曝光。其他各級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抓好落實。

各市州、縣市區和省直各單位要凭据本決定的要求,開展對領導幹部作風問題的集中整頓,並結合實際制定落實本決定的具體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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