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辦發〔2008〕11號
中共婁底市委辦公室
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進一步嚴肅機關事情紀律的若幹規定
(2008年6月5日)
爲了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以及《中共湖南省委關于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決定》,進一步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切實解決少數機關幹部事情紀律松散等突出問題,努力創建人民群衆滿意機關,凭据《公務員法》、《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紀律處分條例》及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嚴肅會風會紀。要嚴格控制會議,盡量少開會、開短會,開解決問題的會。一般會議只搞一個主題報告,不超過一萬字。參加會議的人員禁绝擅自代會或無故缺席,如有特殊情況確需代會或請假的,必須報請主辦單位的領導批准。對無故缺席或擅自代會的,第一次說明情況,第二次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予以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二、嚴禁政令不通。對上級的決定和領導批辦的事項必須堅決執行,禁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如執行過程中遇有困難難以落實的,必須及時書面或當面回複。對無正當理由拖著、頂著不辦的,視情對單位一把手和直接責任人通報批評,或給予組織處理、紀律處分。
三、嚴禁自由散漫。要加強考勤紀律,凡上班遲到、早退的,視情予以批評教育、內部通報、公開曝光。對無故缺勤、擅自離崗的,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四、嚴禁玩忽職守。凡事情時間打電子遊戲、上網聊天、看電影、炒股的,第一次說明情況,第二次通報批評。對機關事情人員在事情時間到茶樓賓館、歌舞廳、推拿洗浴等場所打牌休閑娛樂的,一經查實一律先停職,再依據黨紀政紀從嚴處理。
五、嚴禁辦事拖沓。對違反《行政許可法》、《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方便群衆辦事提高機關效能的若幹規定》,能即時辦理而沒有立即辦結或故意拖延不辦的,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其評先評優資格;對無正當理由,超過《行政許可法》規定時限的,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六、嚴禁索拿卡要。禁绝收受與行使職權相關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現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禁绝接受服務對象部署的高消費營業性娛樂休閑場所消費。對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從服務對象處獲取好處的,一經發現,從嚴查處。
爲了確保本規定的落實,市紀委、市監察局開通“12342”投訴熱線,同時加大明查暗訪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