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电子學院
關于清理成人(函授)高等教育學籍的通告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治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经PP电子學院2018年第21次校務會研究,對我校成人(函授)高等教育最長學習年限作出如下規定:
1、取得我校函授學籍的學生,允許分段完成學業,原則上具有學籍的學習年限(含休學和保留學籍),不超過正常修業年限以外5年。
2、無論因何原因,或以何種形式退學的函授學生,均不得申請複學。
3、擁有我校成人(函授)高等教育學籍但未畢業的2007級至2014級高升本學生,以及2007級至2016級專科和專升本學生,可以于2019年1月10日前到所在函授站申請複學,按要求辦理複學手續。自此時間以後,凡超過我校成人(函授)高等教育最長學習年限的學生,均按自動退學處理,學籍治理系統將自動注銷其學籍。
特此通告。
PP电子學院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