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職員工、駐(入)校社會人員:
爲進一步規範校園交通秩序,創造宁静穩定和諧的事情、生活環境,根據學校《校園门路交通宁静治理辦法》、《校園停車收費治理辦法》及學校相關交通宁静治理要求,克日起對校園交通秩序進行嚴管嚴查。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禁超速超載及鳴號。校園內限速30公裏/小時,任何車輛不得超速超載,不得鳴號。
二、嚴禁占用消防通道。校園內各樓宇進出口通道嚴禁占用。
三、嚴禁違章停車。在未劃定停車位的區域停車、逆向停車、車頭未朝外停車、占用兩個車位停車等行爲,均屬違章停車。
四、嚴管不禮讓行人。校園內人員流動密集,車輛行駛須避讓行人,尤其在斑馬線區域要禮讓行人。
五、嚴格外來車輛管控。未录入智能道闸系统车辆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须进入校园需经保衛部批准。
六、嚴格校園交通違章查處。教職工車輛違章除繼續按《校園停車收費治理辦法》第八條規定處理外,全年第一次違章的網上通報(包罗單位和姓名),第二次違章的取消通行權限1個月。非教職工車輛第一次違章的警示提醒,第二次違章的列入黑名單禁止入校。
七、停車收費治理。依據《校園停車收費治理辦法》(校政發〔2014〕67號,2018年7月根據婁底市發改委關于收費標准的批複修訂),自2020年12月10日起,對非教職工的車輛收取停車費。
八、齊抓共管、群防群治。校園交通秩序事關師生人身宁静和校園形象,全校各單位和師生員工要強化主人翁意識,齊抓共管、群防群治,同時歡迎廣大教職員工積極監督並踴躍舉報各類不文明、不宁静的交通行爲,配合維護宁静穩定和諧的校園秩序。
PP电子学院保衛部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