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校與台灣萬能科技大學簽訂的友好相助協議,現擬在全校範圍內選拔在籍優秀學生于2016年春季赴台交流學習,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請要求:
1、在籍全日制本科學生;
2、品學兼優,成績優良;無不及格與補考現象;
3、所學專業及課程須在萬能科技大學有對應的專業及授課課程。萬能科技大學接受交換生的主要專業:營養科技、環境工程、電子工程、資訊工程、光電工程、數字多媒體、企業及經營治理、信息治理、營銷與流通治理、理財經營治理(財務金融)、餐飲治理、旅遊治理、商業設計、化妝品應用與治理、美發造型設計、商品設計等。
二、交流時間
1、派出時間:2016年2月
2、交流期限:2016年2月-2016年7月
3、交流人數:不超過10人
三、申請法式
1、學生自願申請,系部推薦,學校擇優選拔。
報名時間:克日起至12月10日
2、學生從國際相助與交流處網頁下載中心下載並填寫《PP电子學院學生出國(境)審批表》,經相關部門同意後與其他報名质料一道交國際相助與交流處。
3、國際相助與交流處將申請质料送萬能科技大學進行審查,由對方大學擇優錄取。
4、被錄取後按要求辦理相關派脱手續。
四、報名质料
1、《PP电子學院學生出國(境)審批表》(可在國際相助與交流處-下載中心下載);
2、成績單一份,須加蓋教務處公章;
3、在讀證明一份;
4、萬能科技大學報名表與大陸人士來台申請書;
5、證件照及身份證電子檔;
6、由怙恃出具的能夠負擔申請人赴台留學的學費、生活費、交通費及其它须要開支的承諾書,怙恃簽字,傳真即可;
7、緊急授權同意書。
五、學分認定
交換生在萬能科技大學所獲得的學分按學校相關規定辦理。
六、費用
1、此次赴台交換生可享受相助學校學費減免優惠,優惠後學費及住宿費合計爲3萬新台幣(約合人民幣6250元)。另,機場接送費與代收代辦費共計3200新台幣。代收代辦費包罗計算機網絡實習費、入台證辦理費用、學生平安(意外)保險費等。
2、學生本人承擔一個學期的生活費、書籍費、往返機票、入台手續(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其它相關費用。
七、其他
1、此次交換生按規定完成學習任務,學習期滿,立即回校向國際相助與交流處報到,並返回原相應的系部學習。學生未經許可,不得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身份,否則學校將視情況輕重,分別給予紀律處分乃至除名並取消學籍,由此所造成的後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2、向國際相助與交流處提交申請质料的學生,即視作已了解並接受通知內所有要求。
聯系人:楊老師
聯系電話:0738-8370207
聯系地址:成德樓408(國際相助與交流處)
附件一:緊急授權同意書
附件二:研修申請表
附件三:申請資料表
國際相助與交流處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