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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事情
實施細則(討論稿)
高校畢業生是黨和國家寶貴的人才資源,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生力軍。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是黨中央作出的一項戰略決策,是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一項重要舉措。爲貫徹湘組發[2008]7号文件和《湖南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事情实施细则(试行)》精神,认真做好我院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事情,凭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選聘原則
1、公正、公開、公正、競爭、擇優原則;
2、德才兼備原則;
3、自覺自願原則;
4、因地制宜、注重實效原則。
二、選聘條件
選聘對象爲我院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畢業生,原則上爲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非中共黨員的優秀團幹部、優秀學生幹部也可選聘。選聘的基本條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踏實,刻苦耐勞,組織紀律觀念強,自願到農村基層事情,在校期間無違紀違規現象;
2、學習成績良好,績點排名在班居于前20%內;
3、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本科畢業生必須擔任班(團)以上幹部2年(含2年)以上,專科畢業生必須擔任班(團)以上的幹部1年(含1年)以上,或擔任社團主要負責人1年以上(含本、專科畢業生);
4、自願到農村基層事情;
5、年齡在30歲以下;
6、身體康健。
三、選聘辦法
凭据《湖南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事情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在确定推荐人选时,要在确保实现分配选聘人数计划的基础上,注重中共正式黨員优先、干部受表彰条理高优先、学历高优先、任职意向选择艰辛地域优先。我院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元先推荐差额人选,在差额人选基础上再接纳百分制记分,凭据高分到低分进行推荐。具体评分項目及分值如下:
1、政治面貌(10分)
2、幹部任職(20分)
級別 | 主要負責人 | 一般幹部 | 備注 |
院級 | 5分/年 | 4分/年 | 主要負責人指院學生会正副主席、院团委副书记 |
系級 | 4分/年 | 3分/年 | 主要負責人指系學生分会正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 |
班級 | 3分/年 | 2分/年 | 主要負責人指班长、 團支部書記 |
可累積計分,累加各項總和分最高爲20分,社团主要負責人视为班級主要負責人。
3、學習成績(20分)
績點排名 | 班前5% | 班前5%-10% | 班前10%-15% | 班前15%-20% |
分值 | 15 | 13 | 12 | 10 |
畢業設計、畢業論文獲優秀的計3分;在省級以上公開報刊發表文章的計3分,在市級、學院刊物公開發表文章的計2分。累計加分最高爲20分。
4、獲獎情況(15分)
(1)综合奖。指省院級三好學生標兵、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優秀畢業生、優秀學生黨員,计分尺度如下:
獎項 | 三好學生標兵 | 三好 學生 | 優秀學 生幹部 | 優秀 團幹 | 優秀 畢業生 | 優秀學 生黨員 |
省級 | 10 | 8 | 8 | 8 | 8 | 8 |
院級 | 7 | 5 | 5 | 5 | 5 | 5 |
此項累計計分不超過10分。
(2)單項獎。指在文化、體育、藝術、科技等各類競賽活動中的獲獎,計分標准如下:
同一次运动中多条理获奖者,只取其单项的最高分值,不重复计分,此項累計計分不超過5分。
5、任職意向(5分)
凡志願去國家確定的我省14個艱苦邊遠地區即桑植縣、江華縣、城步縣、麻陽縣、新晃縣、通道縣、吉首縣、泸溪縣、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的農村任職的計5分。
6、面試成績(30分)
面試時,先由被推薦人抽簽決定順序,再自行抽取理論知識應答題進行面試。
項目 | 好 | 較好 | 一般 |
外型氣質 | 4 | 3 | 1—2 |
語言表達 | 4 | 3 | 1—2 |
邏輯思維 | 4 | 3 | 1—2 |
應變能力 | 4 | 3 | 1—2 |
選聘態度 | 4 | 3 | 1—2 |
相關知識 | 10 | 6—9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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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事情领导小组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