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事情與黨員情況紀實治理規定
爲加強黨支部建設,嚴格黨員教育與治理,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和黨內有關規定,對黨支部事情和黨員情況實行紀實治理,現將有關要求規定如下:
一、紀實治理具體內容
(一)黨支部事情紀實具體內容
1、黨支部年度事情計劃、總結;
2、黨支部“三會一課”制度堅持情況;
3、黨支部組織發展情況;
4、黨支部組織生活會情況;
5、黨支部的黨員民主評議情況;
6、黨支部主題黨日情況;
7、黨支部重要事情等。
(二)黨員情況紀實具體內容
1、承擔黨組織部署的事情情況(黨內任職、黨組織交辦的專項任務);
2、參加黨組織活動情況(缺席、請假等);
3、繳納黨費情況;
4、完成黨組織部署各項任務情況;
5、個人爭做優秀黨員的表現情況(好人好事情況、爲組織添彩爭光事項);
6、其它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建言獻策等)。
二、紀實治理事情開展
1、紀實治理事情由黨支部負責,具體由各黨支部書記或組織委員負責紀錄保管;
2、紀實治理事情記錄本由學校統一印發,一年一冊。
3、紀實治理事情由各黨總支、黨委組織部監管和檢查。
三、紀實治理事情要求
1、紀實治理是進一步規範黨支部事情,加強黨員教育和治理的重要抓手,各黨總支部、各黨支部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切實加強對紀實治理事情的領導,根據規定部署好專人負責,加強平時的檢查和監督,指導紀實事情的開展。
2、負責紀實的同志要凭据准確、完整、清晰的要求,如實紀實黨支部事情和黨員情況,時間、地點、人物等要素要詳細,有關附件、支撐质料要及時整理歸檔,做好備注,妥善保管。
3、要充实運用紀實治理的结果,黨支部事情紀實將作爲先進黨支部評先依據和黨支部事情考核的基礎。黨員情況紀實是優秀共産黨員的評先依據,也是民主評議黨員的基礎。
4、紀實治理事情要每半年向上一級黨組織報告1次。
中共PP电子學院委員會組織部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