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校事情

進一步規範分黨校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的通知

2007年10月17日 09:47  点击:[]

進一步規範分黨校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的通知

爲了充实發揮黨校在黨的思想建設中的特殊作用,進一步規範我院分黨校培訓,強化治理,提高培訓效率,現統一規定如下:

一、培訓內容

分黨校培訓過程中要認真貫徹“學習理論、提高認識、聯系實際、增強黨性”的辦學方針,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馬列主義、黨的基本路線、黨的基本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應保證下列內容:

1、中國共産黨的性質;

2、中國共産黨的指導思想;

3、中國共産黨的最終目標和現階段的奮鬥目標;

4、中國共産黨黨員的條件及當代大學生黨員的曆史使命;

5、以實際行動爭取做一名及格的共産黨員。

入黨積極分子除聽取輔導報告、參加集體活動外,應自學《中國共産黨章程》、《黨的十七大報告》等重要文件,並選讀一些原著。

二、學時部署

根據《中國共産黨發展黨員事情細則》對入黨積極分子的集中培訓的時間規定,建議對培訓時間做如下部署:

1、輔導報告(黨課):10個學時(5講)左右;

2、個人自學:10個學時;

3、其他活動:5個學時左右(如:主題討論、社會實踐、小結交流、考試等)。

三、其他事項

1、成績考核

各單位在培訓結束後由組織部統一出題,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組織閉卷考試,閉卷考試成績占總成績70%,黨課體會占20%(黨課學習體會一定要聯系自身實際,注重收獲,如實寫出心得體會),學習期間考勤占10%,綜合各項考核給出學員黨課考核總成績。

2、結業發證

考核成績及格的學員經院黨總支審核後,頒發院分黨校結業證書。其中學員曠課達總授課學時四分之一以上或培訓期間受警告以上學校黨紀政紀處分者,不論參加考試與否,均不發結業證書;在考試中作弊或考試成績不及格的學員,不發給結業證書。

3、選送參加院黨校培訓

沒有取得分黨校結業證的積極分子,不能推薦到院黨校參加學習。原來在外單位經過培訓的入黨積極分子,原則上仍需經我院黨校培訓。

中共PP电子學院委員會黨校

二OO七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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