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校是學習、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陣地,是培訓幹部黨員及入黨積極分子的重要場所,是全面提高黨員幹部素質的政治學校,是黨員增強黨性鍛煉的熔爐。加強黨校自身建設,建设健全有效的事情體制和機制,是實現上述目的的基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为建设适应新形势生长需要的党校教育体系,使我院黨校事情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凭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黨校事情暂行条例》、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黨校事情暂行条例》的意见精神和PP电子学院黨校事情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條党校的事情目标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努力为我院建设一支党性强、作风正的党员队伍,德才兼备的干队伍伍和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生长的学生主干队伍,以保证高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偏向,在实现科教兴国的伟大战略之中发挥主干作用。
第三条 院党校在院党委直接领导下开展事情。
第二章 党校的设置和领导机构
第四条 建设院、系两级党校培训体系。院党校和各系分党校分工明确,各有偏重。院党校主要肩负入党积极分子特别是黨員發展工具的培训,肩负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及委员、党员和学生思想政治事情干部的培训。各系分党校主要对党员及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训。
第五条 院党校实行校务委员会(简称校委会)领导体制,校委会由党委主要卖力人、党校常务副校长及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党委办公室、校纪委等部门的主要卖力人组成。院党校校长由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党校校务委员由同级党委任命,校委会在校长或常务副校长主持下,全面领导黨校事情。
第六条 党校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院党委组织部门,应配备须要的专职人员。
第七条 党委应把黨校事情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听取一次黨校事情汇报,研究黨校事情,认真解决党校建设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党委卖力同志和其他成员应定期到党校授课,每年不少于一次,并加入一些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讨。
第三章 党校的基本任务
第八条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目标和政策。
第九条 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培訓事情:
1)培訓入黨積極分子;
2)培訓黨員;
3)培訓處級幹部及處級後備幹部;
4)培訓科級幹部;
5)培訓學生專職思想政治事情幹部;
6)培訓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書記、委員、黨支部書記和委員;
7)舉辦各種類型的專題培訓班和研討班。
第十条 结合革新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结合高等教育革新和生长的实际,结合理论教育、思想政治事情、幹部事情和党建等事情的实际,积极开展理论研究,提高培训水平,为党委当好照料助手。
第十一条 完成院党委交办的其他事情。
第四章 黨校的教學和治理事情
第十二條黨校的教學要突出黨性教育特點,要緊緊圍繞國際國內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幹部、黨員、入黨積極分子思想中的熱點、難點問題,理論聯系實際,解決學院中存在的深層次思想問題,把加強黨性鍛煉貫穿于黨校教育的全過程。
第十三條黨校的主體培訓班是幹部培訓班、黨員培訓班、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黨支部書記培訓班和黨外幹部培訓班,各班次要保證须要的學時。幹部培訓班主要培訓中層及以下領導幹部及後備幹部;黨員培訓班的對象是教職工和學生中的黨員;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的對象主要是教職工及學生中提交了入黨申請書,參加過系黨校學習,取得了系黨校培訓班結業證書,且被黨組織確定爲入黨積極分子的同志。每年舉辦兩期,時間一般在4月和10月,培訓時間約40學時。黨支部書記培訓班主要培訓各黨總支(黨支部)書記及委員等。各種類型的培訓班結業時,要對學員進行考核,培訓時間在半個月以上的考核及格者頒發結業證書。
第十四條黨校教學和治理人員要結合事情實際,積極開展理論研究。一些重大課題的研究,须要時可以與其他部門和單位的教學研究人員聯合攻關。在申報、審批科研立項及經費方面,院黨委和行政領導應予以支持和保證。
(一)入學
第十五條院黨校確定培訓計劃後,在培訓班開班前15天,以文字形式下發。
第十六條培訓人員名單經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審定後上報院黨校。
第十七條院黨校對推薦名單進行審核,經審核及格者將取得培訓資格。
第十八條黨校爲每期培訓班配備專人進行治理。各類學員班均建设學員治理委員會,由5至7人組成,主持學員班活動。
(二)培訓
第十九条 党校举办的种种培训班次都要制定教学计划,对教学目的、内容、时间、要领、教学要求以及必念书目等作出具体划定,每期教学事情结束,要实时作出总结。
第二十条 培训应凭据培训计划严格执行,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教学计划,应提前实时通知。
第二十一条 集中培训所聘请的主讲教师要在有关领域有所建树,授课时要认真准备,要有规范的讲稿。
第二十二条 党校培训形式主要包罗学员自学、集中授课、分组讨论和社会视察等。
第二十三条 主要学习内容
(1)黨史、黨章及黨的基本知識。
(2)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3)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黨的有關文件。
(4)當代國際國內政治經濟形勢。
(5)高等教育治理的有關知識。
(三)培訓紀律
第二十四條 干部、教师和学生在党校分校学习期间均为党校学员,不能搞特殊化,必须遵守党校的一切規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强化组织纪律看法,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治理,集中精力加入学习,认真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每期培训指定专人做好考勤。加入培训人员无故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十六条 党校对加入培训的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培训期间的考勤、考察结果及结业考核结果为依据。
第二十七条 结业考核一般为笔试或撰写论文。
1)筆試接纳閉卷和開卷兩種形式,內容應緊扣培訓課題。
2)論文題目根據培訓內容確定,字數一般不少于3000字。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结业资格。
1)代聽課、代考、考試舞弊者;
2)兩次以上(含兩次)曠課者。
3)严重违反培訓紀律,多次教育仍不纠正者。
4)在黨校學習期間,因違紀受到學院以上單位書面通報批評者和其它紀律處分者。
5)培訓期間請假超過課時的1/3以上者(包罗1/3)。
第二十九条 加入培训的学员必须加入结业考试,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加入结业考试,由所在系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证明,可以给予一次补考时机;无故不加入结业考试者,不予结业。
第三十条 培训结束时,对于考核及格者准予结业,并发表结业证书。同时,凭据结果、出勤、体现等评出优秀学员,优秀学员原则上不凌驾学员总数的10%。
(四)檔案治理
第三十一条 要做好培訓事情的建档立卷生存及基本建设。
第三十二条 院党校资料包罗:
1)学院及上级机关关于黨校事情的有关文件、通知等;
2)黨校發出的上行或下行文件;
3)黨校訂閱的有關雜志和音像資料;
4)黨校各類培訓班的相關計劃、通知、總結质料,授課教案、學員資料、討論記錄、試卷、心得體會、調研報告、論文等;
5)各系分黨校的培訓計劃及事情總結;
6)其他有關文件和資料。
第三十三条 档案资料的治理、维护遵照我院有关划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各系分党校也要做好相应的质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事情。
第三十五条 两级党校每年年终都要做好事情总结和自评事情。
第五章 師資隊伍建設和辦學條件
第三十六條教師隊伍是黨校隊伍建設中的重點。要建設一支政治素質高、理論功底紮實、黨性強、學風嚴謹、爲人師表的專兼結合以兼爲主的教師隊伍。
第三十七條黨校教師守則: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努力钻研党的基本理论,具备深厚的马克思主义功底,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具有坚强的无产阶级党性。
2、具有較強的政治敏銳性和政治辨別力,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各項方針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言行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忠誠于黨的教育事業。
3、作風正派,師德高尚,爲人師表,言傳身教,教書育人,做學員的良師益友,做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建設者和傳播者。
4、治學嚴謹,博采衆長,精益求精,認真罗致新理論、新觀點、新结果,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善于用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要领解決學員關心的問題,積極探索新時期黨校教育、建設和發展的規律,不斷改進教學要领,提高教學質量。
5、遵守党校各项規章制度,严格执行党校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第三十八條要完善與培訓任務相適應的辦學條件,設立辦公室、黨員電教室,配置相應的電教設備。
第三十九條學院黨委和行政部門要把黨校每年所需經費納入年度經費預算並根據事業的發展逐年有所增加,保證日常活動經費和專項經費。黨校經費要專款專用。
第四十条 本条例解释权属院党校。
中共PP电子學院委員會黨校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