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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組部人社部印發《事業單位事情人員培訓規定》

2019年12月30日 08:48  点击:[]

中組部人社部印發《事業單位事情人員培訓規定》

     爲推進事業单元事情人员培訓事情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近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元事情人员培训划定》(以下简称《培训划定》),建设了统一的事业单元事情人员培训制度。

     《培訓規定》著重強調,堅持將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擺在事業單位事情人員培訓最突出的位置,以堅定理想信念宗旨爲基础,以全面增強公共服務本領爲重點,突出政治訓練、政治曆練,強化專業能力、專業精神,教育引導事業單位事情人員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重點提升事業單位事情人員的理想信念、思想覺悟、職業道德和綜合素養。

     《培訓規定》明確,事業單位事情人員每年度參加各類培訓的時間累計不少于90學時或者12天,培訓情況應當作爲其考核的內容和崗位聘用、等級晉升的重要依據之一。其中,事業單位新聘用事情人員應當參加崗前培訓;正常在崗的事業單位事情人員應當定期參加在崗培訓;崗位類型發生變化或者崗位職責任務發生較大變化的事業單位事情人員應當參加轉崗培訓;參加重大項目、重大工程、重大行動等特定任務的事業單位事情人員應當參加專項培訓。

     《培训划定》提出,从事事业单元事情人员培訓事情的授课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得流传违反党的理论和路线目标政策、违反中央决定的错误看法。同时,对培训经费使用、培训机构治理、培训课程和教材建设、培训挂号治理、组织调训等也作了明确划定。

     《培訓規定》強調,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治理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對開展培訓情況進行監督。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按規定和培訓計劃組織培訓,加強培訓治理,注重培訓實效,不得層層委托,不得走過場。

     《培訓規定》要求,事業單位事情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學習培訓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完成規定的培訓任務。事業單位事情人員因故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者未達到培訓要求的,應當及時補訓;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培訓或者參加培訓期間違反培訓有關規定和紀律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組織處理或者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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