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産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後的《中國共産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通知指出,2004年9月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産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作爲加強黨員隊伍建設的重要基礎性法規,在保障黨員權利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根據新的形勢、任務和要求,黨中央對《條例》予以修訂。這次修訂的《條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黨章爲基础遵循,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明確黨員權利保障的原則和總體要求,細化黨章規定的黨員權利,完善保障措施,壓實黨組織、領導幹部的職責任務,保障黨員正確行使權利,對于充实體現我們黨的領導制度優勢,發揮黨員主體作用,把全體黨員越发緊密地團結在黨中央周圍,爲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配合奮鬥,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要求,宽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置惩罚义务和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继续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抓勤学习宣传,开展经常性党员义务和权利教育,认真履行党员权利保障事情職責,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执行落实,激励党员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增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视检查,作为巡视巡察内容,推动《条例》各项划定落到实处。各地域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实时陈诉党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