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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屆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移須知

2011年05月20日 10:51  点击:[]

2011屆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移須知

列位畢業生黨員:

組織關系介紹信,是黨員政治身份的證明。現將你們畢業離校前辦理組織關系轉移的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離校前夕,本人親自到所在系黨總支部開具組織關系介紹信,不得委托他人特別是非黨員代辦。黨員在開具組織關系介紹信後,要妥善保管,要在介紹信注明的有效期內親自到有關部門辦理轉接組織關系的手續。黨章明確規定:“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事情,就被認爲是自行脫黨。”如果不及時接轉組織關系,就沒法按時參加組織生活等,超過六個月,將被認爲自行脫黨。

二、畢業生黨員在轉接黨員組織關系之後要及時將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的回執聯寄回學校黨委組織部讲明其黨員組織關系已順利轉接。

三、落實好事情單位的畢業生黨員,必須及時將黨員正式組織關系轉到所去單位的黨組織。如所去單位尚未建设黨組織,應將黨組織關系轉到所去單位的上級黨組織,或落實到所去單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尤其是正在預備期的學生黨員,更應及時轉移組織關系,否則將無法定期轉正。

四、暫時未能落實事情單位的畢業生黨員。

1、其組織關系可由生源所在地的縣(區)委組織部落實到居住地的基層黨組織。

2、如畢業生黨員的檔案挂在某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的,其黨組織關系也應轉到該機構的黨組織。

五、新聯系事情單位的學生黨員,應和原接收組織關系的當地組織部門(縣及縣以上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聯系,將組織關系轉移到新事情單位的黨組織,不必退回學校辦理。

六、小我私家原因,不定期转接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遗失,是组织看法淡薄的一种体现,组织要给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如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內不慎遗失,应立即向治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组织部门陈诉,小我私家提出书面申请,支部书记、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实时申请补办。凌驾有效期的不能补办。

七、党员在治理转接组织关系介绍信历程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在有效期內与介绍信指定的党组织接上关系,必须在有效期內向最後開出介紹信的有關部門反映,並一定要重開介紹信。組織關系一定要交給黨組織,不要錯誤地將介紹信交給人事或勞工部門。而且必須遵照《黨章》,明確自己最後被編入哪一個黨支部,並向黨支部書記報到,這樣才气算是組織關系得以最終落實。報到後,要注意及時交納黨費,如果不知向誰交納黨費或被拒收,必須立即向最後接收本人介紹信的同志詢問以搞清情況,絕不能糊塗拖延。

八、在轉接組織關系過程中有不明確或當地組織部門無法解決的問題,及時與所在系黨總支部(直屬黨支部)取得聯系,由黨總支部(直屬黨支部)統一報學校黨委組織部。

最後,謹祝你們在新的事情崗位上事情順利,事業乐成!                       中共PP电子學院委員會組織部

                              2011 年5 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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