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廳〔201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教育廳(教委)、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中央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有關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
征集高校學生參軍入伍,是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做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建設強大國防的基礎工程,對實現強國夢強軍夢具有重要意義。爲貫徹落實國務院、中央軍委征兵事情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優惠政策,鼓勵更多高素質高校學生參軍入伍,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事情的通知》(教學廳〔2015〕3號),2016年起,教育部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以下簡稱“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專門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攻讀碩士研究生。爲做好2017年“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招生事情,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招生是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事情的一部门,相關招生單位應根據《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治理規定》等文件,凭据“自願報名、統一招考、自主劃線、擇優錄取、嚴格規範、公正公正”的原則,認真做好招生錄取事情。
二、招生計劃
(一)根據學校申請和相關學校招生辦學情況,經研究,2017年全國共部署“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5000人,由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467所普通高等學校承擔(具體計劃方案見附件)。
(二)2017年“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總規模內單列下達,專項專用,不得挪用。
三、招生報名
(一)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應爲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切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
高等學校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曆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以下簡稱高校)。
高等學校學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
(二)考生须凭据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治理網上報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網上報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泛起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應認真了解並嚴格凭据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切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各相關考點和招生單位應按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考生相關文書、證件核驗和報考資格審查等事情。對不切合報考條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試或錄取。有弄虛作假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考試錄取
(一)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須按規定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或按規定參加推薦免試招生。
(二)相關招生單位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並宣布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報考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三)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切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切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切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四)招生單位應建设完善“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招生事情機制,嚴格審查考生報考資格,嚴格執行招生選拔標准,確保招生質量。
五、招生治理
(一)加強信息公開。招生單位應嚴格凭据教育部招生信息公開要求,認真做好“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相關招生計劃、報考要求、複試錄取規則、參加複試考生名單和成績、擬錄取考生名單和成績等招生信息的公開和備案事情,確保專項計劃招生公開透明、公正公正。
(二)加強規範治理。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切實發揮監督治理職能,加強對当地區相關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招生事情的指導和監督,推動相關單位進一步嚴格報考資格審查,規範考試招生,提高選拔質量。
(三)加強招生宣傳。各省(區、市)高校招生委員會和相關招生單位,要高度重視、統籌謀劃、精心組織,會同有關兵役機關,進一步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鼓勵更多高素質高校學生應征入伍,吸引更多退役大學生士兵積極報考。
(四)嚴查違規行爲。招生單位要嚴格按相關招生政策開展“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招生事情。對違反規定的,一律凭据《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
附件:2017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教育部辦公廳
2016年8月24日
抄送:國防部征兵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