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學系資産治理人員在系黨政領導班子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系資産治理日常事情。主要職責如下:
1、嚴格按《PP电子學院牢固資産治理考核細則》、《學校教學儀器設備治理辦法》、《教育科學系資産治理制度》等文件規程操作和維護好牢固資産治理系統,及時錄入系部資産,同時協調相關機構做好卡片、條形碼粘貼及明細賬治理事情,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信息完整,確保不重不漏。
3、負責做好新購置的教學辦公設備的驗收、造冊,並具體指導各教研室、實驗室、相關科室設備分賬及設備的治理。
4、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所轄資産進行實地核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對各科室資産的調配、調撥、轉讓、報損、報廢等按規定法式辦理資産變動手續。
5、負責落實對領用設備本著誰使用誰保管責任,督促使用人按要求使用、確保資産的壽命和使用效率。
6、對超過使用期限或無使用價值的資産,及時統計、造冊。協助學院資産治理部門完成資産處理手續和相關事情。
7、掌握儀器設備的漫衍情況、裝備水平、技術狀態和使用情況,爲儀器設備的合理配置、更新革新提供審核依據。
8、負責做好各科室辦理好崗位調動、離退休時的資産移交手續。變更資産卡片記錄。
9、凭据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協調實驗室和相關機構按時做好設備數據收罗事情,准確無誤上報高等學校實驗室信息統計數據;同時及時向學院及各部門提供所需的設備數據。
10、協助學院資産治理部門完成行政事業單位資産治理信息系統數據的收罗、整理與及時上報事情。
11、負責協調系教務辦、心理學實驗室、學工辦等相關科室做好系部教學、行政設備采購事情,凭据國家相關要求,規範設備的采購及治理事情。
12、負責做好系部辦公耗材定點采購及辦公設備維修聯系事情,認真核對賬目,及時報送學院辦公室核對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