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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部署部署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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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事情納入立德樹人和黨的建設總體结构,切實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事情的統籌謀劃,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檢查,真正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到實處;
2.全面、准確、及時貫徹落實中央和中央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事情的部署,定期分析、研判黨風廉政建設形勢;
3.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事情計劃、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對黨風廉政建設事情任務進行細化剖析,推動事情任務落實;
4.黨委每年專題研究或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事情不少于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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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健全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分析制度和落實責任情況報告制度;
2.建设和執行相關考核檢查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PP电子学院问责措施》(校黨發〔2017〕36號)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體責任和监视责任的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校黨發〔2018〕58號)
《黨風廉政建設目標治理考核實施辦法》(校紀發〔2018〕10號)
《黨政領導班子成員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校黨發〔2019〕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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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
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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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學習貫徹中央、省委、中紀委、省紀委全會精神,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嚴防“七個有之”,堅決做到“五個必須”;
6.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宽大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偏向 、政治原则、政治门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焦点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开展政治生态分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7.及時學習傳達、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的事情要求,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執行有力;
8.认真落实在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的其他事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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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执行和坚决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關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陈诉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4.根據新的精神和要求,不斷健全完善黨委會議事規則;
《院系党政联席聚会会议制度》(校黨發〔2015〕23號)
5.健全完善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
《關于增强和革新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的意见》(校黨發〔2015〕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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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好用好幹部,防止出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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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始终把政治尺度作为选人用人的第一尺度,堅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洽干部尺度,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决杜绝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糜烂行为;
10.嚴格執行幹部選任事情規定和法式,強化任前把關,切實防止帶病提拔、突擊提拔、違規提拔等問題;
11.嚴格執行領導幹部請示報告、兼職治理、檔案審核、因私出國(境)、個人事項報告、經商辦企業等幹部監督治理事情要求;
12.認真抓好幹部選任方面的其他各項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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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層幹部選任事情辦法;
《2018年中层干部调整与选拔任用方案》(校黨發〔2018〕23號)
7.人事檔案治理辦法;
《干部人事档案治理措施》(校黨發〔2019〕63號)
8.幹部考核事情實施辦法;
《中层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量化计分及考核结果评定与运用措施》(校黨發〔2015〕11號)
9.加強幹部監督治理事情方面的相關制度規定。
《PP电子学院关于践行监视执纪“四種形態”的实施意见》(校黨發〔2018〕57號)
《受处置惩罚处分干部教育治理使用实施措施》(校黨發〔2019〕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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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鼎力大举整治形式主義、权要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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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持之以恒正風肅紀,馳而不息嚴格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釘釘子精神打好作風建設持久戰;
14.堅決破除形式主義、权要主義,堅決糾正隱形變異、改頭換面的“四風”新問題新表現;
15.堅決杜絕並嚴肅查處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公款吃喝,公款旅遊,濫發津補貼,違規購置和發放有價證券購物卡電子禮券,辦公用房超標,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接待、會務、培訓費超標等易發多發問題;
16.堅決糾正“四風”方面的其他问题,嚴防“四風”問題回潮複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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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严格执行《關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权要主义的事情意见》和相关要求;
11.結合新精神和新要求,制訂本校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具體辦法;
《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實施辦法》(校黨發〔2018〕62號)
12.健全完善領導班子成員聯系基層制度,持續深化大調研長效機制建設;
《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三聯系的意见》((校黨發〔2019〕20號))
13.建设健全公務接待、因公出訪、公務用車、療休養、績效工資、辦公用房、差旅、會議和培訓治理等相關制度。
《公务接待治理措施》、《领导干部因公出国治理划定》(校黨發〔2014〕45號)
《公務用車制度革新按次按距離包幹交通治理辦法(試用)》
《績效工資與高層次人次考核獎勵調整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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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從源頭上防治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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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嚴格執行有關財經紀律和財經制度,加大日常監督,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堅決懲治群衆身邊的腐敗問題;
18.加強對財務資産、專項資金、“三公經費”、後勤保障、基礎建設、物資采購、科研經費、招生錄取、校辦企業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
19.深化標本兼治,紮緊紮牢制度籬笆,不斷提升廉政風險防控能力,鏟除腐敗問題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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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建设和完善財務治理制度;
《財務報銷治理辦法》(校政發〔2019〕32號)
15.建设健全廉政風險防控制度;
16.不斷完善經濟責任審計事情制度;
《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校政發〔2012〕56號)
17.健全完善本單位在增强和规范财政、资产、衡宇出租出借、基建、科研经费、招生、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要害环节方面的制度划定。
《重點領域關鍵環節職能監督與再監督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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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黨委自身建設,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在營造良好政治生態上作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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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向基層有效延伸,落地落實;
21.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體決策機制、領導班子議事規則等制度;
22.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事情,确保对账销號、问题见底、整改到位、取得实效,连续开展举一反三和“回頭看”事情;
23.認真落實黨委自身建設的其他各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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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認真貫徹加強巡視整改落實事情相關制度;
《巡察事情实施措施(试行)》(校黨發〔2017〕30號)
19.研究制定學校全面從嚴治黨體制、機制建設方面的相關制度;
20.健全完善民主決策方面的各項制度規定。
《關于增强民主党派对党风廉政建设羁系事情的暂行措施(试行)》(校紀發〔2018〕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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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對紀檢監察事情的領導,支持紀檢監察部門依法依規履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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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進一步支持推動紀檢監察部門持續深化“三轉”,提供须要的資金和條件支持;
25.定期聽取學校紀委信訪事情情況彙報、支持紀檢監察部門聚焦主責主業查信辦案、切實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等事情;
26.配齊配強幹部隊伍,切實加強紀檢監察組織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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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在推進紀檢監察部門“三轉”事情方面的制度規定;
《關于紮實推進“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事情的通知》(校紀發〔2017〕17號)
22.紀檢監察部門在聚焦主責主業、加強自身建設方面的制度規定;
《關于紮實推進“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事情的通知》(校紀發〔2017〕17號)
《PP电子學院招生監察事情實施辦法》
《PP电子學院重點領域關鍵環節職能監督與再監督實施辦法》
23.紀檢監察部門履行監督執紀問責方面的制度規定。
《PP电子学院问责措施》(校黨發〔2017〕36號)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體責任和监视责任的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校黨發〔2018〕58號)
《PP电子学院关于践行监视执纪“四種形態”的实施意见》(校黨發〔2018〕57號)
《受处置惩罚处分干部教育治理使用实施措施》(校黨發〔2019〕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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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反腐倡廉宣傳教育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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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開展經常性的紀律教育,把黨章、黨規、黨紀作爲黨委中心組和黨校學習必修課;
28.積極宣傳中央和省委及省委教育工委對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要求,並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9.強化警示教育,發揮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典型案例及時予以通報曝光;
30.结合自身实际,运用多种方式,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積极开展对本校干部和师生员工的廉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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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推進反腐倡廉宣傳教育事情方面的制度規定。
《2018年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廉洁警示教育活動部署》(校紀發〔201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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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黨內監督,抓好督促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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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加強全過程、全方位監督檢查,推進黨內日常監督制度化、長效化、常態化和科學化;
32.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持抓早抓小抓准,堅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33.經常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相互監督,層層傳導責任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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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建设和完善在落實黨的組織生活、黨內談心談話、述責述廉、日常提醒、監督檢查等方面的制度規定。
《關于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的有关划定(试行)》(校党办发〔2018〕13號)
《党委委员与学生党员谈话制度》(校黨發〔2018〕53號)
《PP电子学院关于践行监视执纪“四種形態”的实施意见》(校黨發〔2018〕5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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