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3年度個稅彙算清繳事情的通知
列位師生: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通告》,居民個人在彙算清繳期內,需將2023年度綜合所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合並計稅,向稅務機關辦理彙算並在預繳稅款的基礎上多退少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時間和辦理方式
2023年度個稅彙算清繳辦理時間爲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3月1日至3月20日之間辦理需提前預約,3月21日至6月30日之間辦理無需預約。推薦廣大師生通過“個人所得稅”手機APP辦理(操作指南見附件3)。需注意,如果您有境外所得,需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辦理,手機APP暫不支持。
二、涉及退補稅的常見情形
1.學生勞務,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但已預繳個稅,可申請退稅。
2.除工資薪金外,從校外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等,其預扣稅率高于或低于最終稅率,涉及退稅或補稅。
3.漏報切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捐贈、個人養老金數據,填報後可申請退稅或減少補稅額。需注意,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只能在彙算清繳時享受扣除。
4.年中退休,每月5000元的減除費用未充实享受,可申請退稅。
5.殘疾人員未及時辦理減稅備案,可在備案後根據稅務局認定的時間期間申請退稅。
6.有兩個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重複扣除減除費用,涉及補稅。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切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才需要補稅,其余情形免予補稅。
三、注意事項
(一)如果您對學校發放的收入扣稅情況有疑問,請勿點擊“申訴”,可通過“財務查詢系統”--“個人收入”--“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對照表”進行核對,仍有疑問,可聯系財務處經濟治理科,電話:23501209。此外,您可通過飛書“服務台”--“財務處自助問答服務平台”了解個人所得稅相關問題。
(二)我校統一發放的獎勵績效已按全年一次性獎金進行單獨計稅,在本次彙繳中,您可選擇“全部並入綜合所得計稅”、“單獨計稅”兩種方式分別試算,並選擇相對合適的計稅方式(我校大部门老師選擇“單獨計稅”稅負較低)。
(三)爲制止對個人信用産生不良影響,請您務必如實申報。
(四)如果您在彙算清繳過程中遇到問題,可撥打納稅咨詢服務熱線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