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各單位(部門)
爲推進學校的“三個專項”整治事情,嚴肅財經紀律,杜絕小金庫的産生,特就收入治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制度。各部門、單位各種收入都要納入學校預算治理,相應各項支出也納入學校預算通盤考慮,實行“收支兩條線”。嚴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挪用公款等行爲。
2.各種收費實行審批制度。各部門、單位各項收費、押金、保證金、罰沒收入、會費收入、代辦(代收)款項、各種基金等,收費前必須報批,填寫“PP电子學院設立收費項目申請表”(見附件)。根據批准的項目、標准、範圍等要求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私自設立收費項目和標准,不得擅自超標准收費或擴大收費範圍,不得私自購買並使用各種發票、收據,否則一律按“亂收費”處理。
3.加強教育服務收入治理。各部門、單位舉辦(聯辦)的各種成人教育、相助辦學和培訓班的收入要及時足額上繳,上繳學校時須附學生名單及繳費情況。
4.加強零星收入治理。各部門、單位各種臨時、零星收費由計劃財務處與其配合辦理,不得將資金存入個人存折,更不得私自使用該項資金。各部門、單位收取的各種贊助、捐贈款,外單位給付的折扣、手續費、業務費、咨詢費、治理費等,要有與有關單位簽署協議,並將款項上繳學校計劃財務處,按規定用途使用和處理,嚴禁設立“小金庫。
5.加強學校資産收益治理。凡利用學校國有資産所獲得的各種經營性收入,包罗利用公有衡宇、土地、辦公設施、實驗設備、計算機房等資産的治理、服務、經營和租賃收入等均屬于財政資金,應及時足額上交學校,學校計劃財務處將及時上繳省財政,確保國有資産的保值、增值。
請各單位對照以上條款的要求認真組織自查清理,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將收費自查情況總結和“PP电子學院設立收費項目申請表”(收費依據請附相關文件质料,學校已簽訂条约或協議的不填此表)報計劃財務處209室陳奇處,今後凡未經計劃財務處備案的收費項目一律不得收費,違者按違反財經紀律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計劃財務處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