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根據校政發〔2017〕20號文件,各單位需在每年9月初將次年擬送國(境)外研修的教職工名單上報國際相助交流處。請各單位按校政發〔2017〕20號文件精神,確定2018年擬出國(境)研修的教職工人員並填寫《2018年學校資助赴國(境)外短期研修報名表》于2017年9月10日前報至我處,以便召開相關會議,盡早宣布2018年學校資助派出出國(境)研修人員名單。逾期未交名單的單位,視爲自動放棄2018年學校資助派出出國(境)研修資格。
從2018年開始,教師出國(境)研修原則上均由研修人員本人聯系國(境)外學校邀請函,確定好學校後報國際相助與交流處審核。凭据國(境)外學校的慣例,教師一般需至少提前半年與國(境)外高校聯系研修事宜。因此,請各單位盡快见告相關人員盡早聯系研修邀請函。
联系人:蒋冰清 李炳炎
聯系電話:8370207
国际相助与交流处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