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校與台灣萬能科技大學簽訂的友好相助協議,現擬在全校範圍內選拔在籍優秀學生于2017年秋季赴台交流學習,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請要求:
1、在籍全日制本科學生;
2、品學兼優,成績優良;
3、所學專業及課程須在萬能科技大學有對應的專業及授課課程(若無對應專業,學生經本學院及教務處同意後,可申請其他專業)。萬能科技大學接受交換生的主要專業:環境工程、信息工程、光電工程、數字多媒體、企業治理、信息治理、營銷與流通治理、理財經營治理(財務金融)、餐飲治理、旅遊治理、商業設計、化妝品應用與治理、美發造型設計、商品設計等。
二、交流時間
1、派出時間:2017年9月
2、交流期限:2017年9月-2018年1月
3、交流人數:3人
三、申請法式
1、學生自願申請,系部推薦,學校擇優選拔。
報名時間:克日起至4月21日
2、學生從國際相助與交流處網頁下載中心下載並填寫《PP电子學院學生出國(境)審批表》,經班主任及學院簽字蓋章同意後與其他報名质料一道交國際相助與交流處。
3、國際相助與交流處將申請质料送萬能科技大學進行審查,由對方大學辦理錄取手續。
4、被錄取後按要求辦理相關派脱手續。
四、報名质料
1、《PP电子學院學生出國(境)審批表》(可在國際相助與交流處-下载中心下载);
2、成績單一份,須加蓋教務處公章;
3、大陸學生來台研修申請表;
4、證件照(白底兩寸)及身份證正反面電子檔;
5、由怙恃出具的能夠負擔申請人赴台留學的學費、生活費、交通費及其它须要開支的承諾書,怙恃簽字,傳真即可;
6、緊急授權同意書。
五、學分認定
交換生在萬能科技大學所獲得的學分按學校相關規定辦理。
六、費用
1、此次赴台交換生可享受相助學校學費減免優惠,優惠後學費及住宿費合計爲33000新台幣(約合人民幣6875元)。醫療保險等其他費用詳見附件。另,實作課程需要另外收費以購買學生操作所需质料。
2、學生本人承擔一個學期的生活費、書籍費、往返機票、入台手續(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其它相關費用。
七、其他
1、此次交換生按規定完成學習任務,學習期滿,立即回校向國際相助與交流處報到,並返回原相應的系部學習。學生未經許可,不得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身份,否則學校將視情況輕重,分別給予紀律處分乃至除名並取消學籍,由此所造成的後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2、向國際相助與交流處提交申請质料的學生,即視作已了解並接受通知內所有要求。
聯系人:楊老師
聯系電話:0738-8370207
聯系地址:成德樓408(國際相助與交流處)
國際相助與交流處
2017年3月23日
附:大陸學生來台研修申請表;緊急授權同意書;研習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