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2017年國家公派留學地方相助項目的申報法式已經啓動,現轉發湖南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請有意向的老師查閱正文及附件信息,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在線申報,並將紙質质料一式兩份交至國際相助與交流處。
聯系人:楊柳
聯系電話:0738-8370207
地址:成德樓408
國際相助與交流處
2017年2月27日
湘教通〔2017〕47號
關于做好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
湖南省地方相助項目申報事情的通知
各省屬高等院校: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治理委員會《關于做好2017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相助項目選派事情的通知》(留金法〔2016〕5178號)要求,现将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湖南省地方相助項目申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湖南省地方相助項目面向湖南省省屬高等院校正式在編在職人員。選派重點爲2012年、2014年湖南省教育廳立项建设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重點實驗室”專職人員。
鼓勵上述重點實驗室結合重點研究偏向和人才培養計劃等長遠發展目標,有針對性、成建制地選派3—5人的科研團隊派出,科研團隊留學期限可爲3—12個月。上述重點實驗室專職人員申報2017年地方相助項目可免初審,由我廳直接推薦至國家留學基金委終審。
2.項目申請時間爲4月1日至15日。申請人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國家公派留學治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並認真准備書面申請质料。
3. 請各單位凭据《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湖南省地方相助項目選派辦法》(見附件)及國家留學基金委相關選派要求,結合本單位事情實際,切實做好地方相助項目宣傳、咨詢、選拔推薦事情,如實填寫具有針對性的單位推薦意見,確保被推薦人選的綜合素質、品德修養及身心康健等方面切合要求。
4.各單位須在4月15日前完成申請质料審核、整理事情,並將單位正式公牍、推選人員名單以及申請人申報质料統一報送我廳國際交流處,逾期將不予受理。不直接受理個人提交的申請质料。凡不真實、不切合要求、與網上報名信息纷歧致的申請质料將予以退回。
5.應提交的申報质料(一式一份):
(1)单元正式公牍(带发文文號及单元公章);
(2)《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申報推薦名單彙總表》(表格自制);
(3)《單位推薦意見表》及電子文本;
(4)申請人應提交的申報质料詳見國家留學基金委各項目申請质料說明及“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湖南省地方相助項目選派辦法”。
6.請各單位根據本通知的要求認真開展公派出國留學申報事情。事情中有任何問題,請及時反饋和咨詢我廳國際交流處。
聯系人:劉穎
電話:0731—84714936
地址:長沙市東二環二段238號
附件: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湖南省地方相助項目選派辦法
湖南省教育廳
2017年2月20日